生育服务证(准生证)办理指南
12.22.2009 by admin - 0 CommentPosted in 生活
本指南适用于男方北京户口,女方外地户口的情况。
1,去女方户籍所在地盖章,并修改户口本的婚姻状态为已婚。
提交材料:身份证,户口本,结婚证,流动人口婚育证明(蓝本),婚育证明,生育第一个子女申请表(2张),生育服务证(红本)。
盖章说明:总计6个章,生育服务证1个章,村居委会或街道计生办盖章;生育第一个子女申请表4个章(2张表,每个表2个章),村居委会和街道计生办各2个章;婚育证明1个章,村居委会或街道计生办盖章。
2,去男方档案所在地,即人才盖章。
提交材料:存档证,户口本,结婚证,女方流动人口婚育证明(蓝本)或婚育证明,生育第一个子女申请表(2张),生育服务证(红本)。
盖章说明:总计3个章,生育服务证1个和生育第一个子女申请表2个(2张表,每个表1个章)。
3,把资料交给居委会。
提交材料:生育服务证(红本),生育第一个子女申请表(2张),女方婚育证明,女方流动人口婚育证明(蓝本),双方户口本,双方身份证,双方结婚证。(后三项需要复印件)
返回材料:生育服务证(红本),女方流动人口婚育证明(蓝本),双方户口本,双方身份证,双方结婚证。